作者:中華電力有限公司 | 輸電及供電業務部 | 北區
歡迎合格會員到工會免費索取《今日機電第46期》
1. 序言
為確保客戶得以享用可靠安全的電力服務,中電除了定期檢查及保養供電設備外,亦積極配合客
戶有關其固定電力裝置的定期檢查、測試及領取證明書之安排。有見近年客戶因進行更換電掣櫃工
程,而向中電申請暫停電力供應的個案數字有上升趨勢,中電冀藉此機會向業界簡述停電申請流程,
方便業界人士作出相應配合,申請時更為暢順。
2. 一般電力裝置檢查及測試(PITC / WR2)
根據《電力(線路)規例》規定,一般住宅或商業處所內的固定電力裝置,若其允許負載量超逾
100 安培,該裝置擁有人必須安排每5 年最少檢查其電力裝置一次、測試及領取證明書,定期測試證
明書(表格WR2)須遞交至機電工程署加簽。
若業界人士受客戶委託進行上述工作,可到中電網頁下載「暫停
電力供應申請表」,填妥所需資料後,需於預計停電日期前最少兩星
期前,以電郵或傳真方式遞交申請,以便中電安排停電工作。
中電工程師收到客戶的停電申請後,會先檢視計劃停電時段內供
電系統能否作出相應配合,及安排人員到相關地點視察及進行準備工
作,並擬定文件給系統控制中心審批。如客戶電力裝置所連接的中電
供電設備,可於同一時段安排進行保養或系統改善工程,中電會因應
情况,考慮豁免客戶繳交港幣 $1,460 申請費用。
3. 更換客戶固定電力裝置
業界人士或客戶進行電力工程時,如需要改變連接至中電電錶的
線路,或更改固定電力裝置(如更換客戶電掣等),需事先於申請表上「暫停供電原因」一欄填上相
關工作。中電會因應需要安排工程人員到場,檢驗及紀錄該裝置實際更改的部分,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及適合連接至中電的供電系統。
當客戶要求中電恢復供電,如果中電工程師在檢驗時,認為上述裝置更改的部分尚未完成,可能
影響中電供電系統或其他客戶裝置的安全和穩定性,或認為有關裝置未符合中電《供電則例》的規定
時,中電可拒絕供電。
• 如客戶工程涉及拆除或重新接駁中電低壓電纜
倘若有個別停電申請,牽涉拆除或重新接駁於客戶總電掣終端的中電低壓電纜,基於保障公眾安
全和保護客戶裝置,該電纜終端工作必須由中電安排已接受相關培訓的人員進行並進行測試,以確保
各項細節(如相序、終端線耳狀態、電纜拉力、螺絲帽扭力等)符合標準,而客戶或客戶之承辦商亦
須承擔中電因該工作引起的相關費用。
另外,若客戶總電掣的原有設計只裝有一條中性線,中電工程人員可能按現場環境和實際需要,
於停電期間為該總電掣進行中性線改善工程,加裝額外中性線,以加強用電安全及對客戶裝置的保
護,以及中電供電系統的可靠性。
4. 注意事項
• 電力工程(包括檢查、保養、維修等)必須由註冊電業承辦商進行。
• 上述程序及「暫停電力供應申請表」並不適用於新供電或變更電力負荷的申請。
• 客戶若需更換其固定電力裝置,應盡早通知中電,查詢相關資料和作出相應安排,以便及早
規劃可能牽涉的費用(如或需承擔中電拆除及重新駁低壓電纜的費用)。
• 中電《供電則例》列明,「客戶不得干擾或擅自更改本公司設備⋯⋯」及「 嚴禁客戶未經本公司
事前批准擅自將任何裝置接駁到本公司的供電系統⋯⋯」。
5. 總結
希望以上簡介能協助客戶於規劃工程時做好準備及預算,令申請停電流程更為順暢。中電會不時
檢視有關程序及指引,並作出適當修訂,以配合客戶及業界的需求。